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细则

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 监理规划

4.1.1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4.1.2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1.3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 工程项目概况 。

2 监理工作范围 。

3 监理工作内容 。

4 监理工作目标 。

5 监理工作依据 。

6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

9 监理工作程序 。

10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

11 监理工作制度 。

12 监理设施 。

4.1.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2 监理实施细则

4.2.1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2.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3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

4.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业工程的特点。

2 监理工作的流程。

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2.4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