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年度报告:共商消费维权工作大计

3·15年度报告:共商消费维权工作大计

3月14日上午,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承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及行业协会代表、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共聚一堂,总结和交流201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共商2012年消费维权工作大计,为开创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建言献策。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张光远

做好价格监督检查

2011年,国家发改委围绕稳定物价总水平的宏观调控任务,查办了大量违法案件,总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51万件,实施经济制裁20.91亿元,其中退还消费者3.15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5.69亿元,罚款2.07亿元,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去年,国家发改委在稳定物价方面主要进行了6项工作:一是整顿零售市场的价格秩序,查处低标高结、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二是平息日化产品涨价风潮,查处恶意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三是惩戒恶意囤积中药材行为,有效遏制中药材价格快速上涨势头;四是着力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行为,保护群众购房权益;五是查处垄断复方利血平原料药案,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六是对电信、联通开展反垄断调查,促使互联网降费提速。此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广泛普及价格法律法规知识,推动价格诚信建设,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积极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重点部署对医疗、教育、房地产、银行等百姓反映强烈的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今年,国家发改委将组织对商业银行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扎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做出贡献。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副司长刘春燕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重点围绕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产品质量问题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组织对156类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涉及19328家企业生产的20965种产品,发现2564家企业的2621种产品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同时,重点组织抽查了童车、童鞋等儿童产品,发布妇儿用品国家监督抽查的结果,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公开曝光。并且,连续3年组织对国内家电下乡中标的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彩电、冰箱洗衣机等12类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涉及359家企业的383种产品。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地方质检部门严格处理不合格产品的问题,全面通报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理工作。

围绕2012年消费维权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3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涉及民生产品的监督抽查,主要是家电、妇儿用品、家装产品、日用消费品;二是依法处理产品质量问题;三是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代表高警兵

践行绿色消费 强化维权意识

消费者应当树立科学文明的消费理念,践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尽自己力所能及的一份力量。消费者要充分认识到我国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资源、环境与生态等方方面面的严重问题,自觉规范自身的消费行为,促使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在消费过程中,要提倡以满足需求为界,不过度消费;提倡关注消费的质量而非数量,通过适度消费来提高生活质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消费领域的不断扩大,新的商品和服务品种也在不断增加,新的销售方式和经营模式层出不穷,消费维权的范围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特别是近两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商店迅速发展,与之相伴的是网络购物侵权事件的不断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面对各种各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消费者一方面要强化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另一方面,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加强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督促企业和行业改正问题。每一个消费者要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增强维权意识,掌握维权技巧,充分发挥个人在专业方面的优势,以自身的微薄之力对消费维权工作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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